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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来源:浙江工商大学     2011年01月26日       浏览次数:
  为激励艺术特长生报考,2011年我校将继续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浙江工商大学的艺术特长
实行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优惠政策
  
  1.经学校确认,参加2011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或参加在高中及以上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的进档考生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相应批次的第一专业志愿。
  
  2.经学校确认,获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一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获奖学金20000元/生。
  
  二、享受优惠政策的特长项目
  
  1.音乐类: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民乐:竹笛、二胡、柳琴、琵琶、阮、笙、唢呐、扬琴、中胡、高胡、打击乐
  
  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
  
  3.戏剧:话剧主持、曲艺(含相声、快板等)
  
  三、报名办法
  
  1.登陆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zjsu.edu.cn),下载并填写《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并于2011年4月20日-2011年6月20日传真至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28877143。
  
  2.2011年1月16日至18日在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现场报名。届时我校将在北京设置报名咨询点。
  
  3.考生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艺术特长生登记表》;
  
  (2)展示特长项目的光盘;
  
  (3)高中阶段获得清华、北大艺术特长冬令营测试或浙江省教育厅艺术特长测试的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入学后备查)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
  
  4.书面材料寄送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2011年6月20日(以寄发地邮戳为准),请报名者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工商大学团委402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信封正面请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书面材料寄出后可致电0571-28877143(朱老师)查询寄到情况。
  
  四、艺术特长生认定
  
  我校将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冬令营艺术测试和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测试的专业水平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确定艺术特长生考生名单,并按自愿原则签订相关协议。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28877228 0571-28877229
  
  团委咨询电话:0571-28877135 0571-28877136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71-28877065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工商大学团委402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学校校园网址:http://www.zjsu.edu.cn